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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SPECT场所选址的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SPECT系统应用于我国临床,目前已成为核医学中主要的显像设备,并且其装机量逐年上升。
核医学科配置SPECT,首先需要了解SPECT的设备配置要求与选型方案,选定机型后要进行场地选址与布局设计。SPECT检查需要使用放射性药物,对这种非密封源工作场地选址与布局设计不同于一般场所,除了考虑工作特点及流程外,还要考虑放射防护的特殊要求。
SPECT场所选址
1.shou选设备
在组建核医学科时,shou选设备应为SPECT,因此SPECT场所选址通常为核医学科的选址。SPECT与PET-CT的工作流程类似,需要对患者注射放射性药物,待药物在体内达到要求的分布后上机扫描。由于注射放射性药物的患者相当于一个活动的放射源,对其周围有放射,且患者的排泄物也含有放射性物质,SPECT场所属非密封源放射工作场所。核医学科选址既要满足操作非密封源的放射防护要求,又要考虑其放射性药物制备运输、患者的注射候诊及SPECT工作流程。如果选址不当,不仅难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职业病危害评价,也会在SPECT投入使用后给放射防护及日常工作带来困扰。
2.选址原则
(1)下风口位置。为了防护核医学工作中产生的气载放射性废物对周围的照射,核医学科室zui好选择在医院小环境的下风口位置。
(2)独立性。为了便于放射防护,核医学科室zui好是占据一个独立的建筑物,也可以选择在建筑物的某层或一端,避免与其他科室交叉。
(3)集中性。为了便于对放射性药物、注射放射性药物的患者及放射性废物的管理,zui大限度地将放射性物质集中在较小的范围内,核医学科的SPECT应尽量与其他项目(如PETECT、放射性药物制备场所、放射性核素治疗场所及放射性废液衰变池等)集中在一个区域。
(4)面积标准。需满足总面积要求,按照我国现行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包含SPECT的核医学科(不含PET-CT及治疗病房)的总面积应达到600m2。如果核医学科有放射性核素治疗病房,则要求6张病床增加230m2;增加一台PET-CT或SPECT还应增加300m2。
(5)放射防护。操作放射性药物的房间、施用过放射性药物的患者候诊室及SPECT扫描室均需进行左、右、前、后、上、下6面放射防护。
(6)患者出口。核医学科应尽量单独设计患者出口,使其直接离开建筑物及公共出入口,以减少对公众的照射。核医学科出口应远离妇产科及儿科,避免施用过放射性药物的患者途经妇产科、儿科及人员密集的门诊大厅等区域,同时避免其离开核医学科时与妇产科、儿科患者的流向交汇。
(7)防电磁干扰。SPECT探头中的光电倍增管及其他部件受磁场影响,会导致图像质量下降,甚至无法正常工作。SPECT机房应与产生磁场的设备(如回旋加速器、核磁共振设备等)存在一定距离,确保SPECT扫描机架、扫描床和控制台处的静磁场<0.1mT(毫特斯拉)。SPECT机房远离变压器、大容量配电房、高压线以及大功率电机等,以避免产生的强交流磁场影响设备的工作性能。
(8)承重性。当SPECT机房选址在建筑物内2层及以上楼层时,考虑建筑物的承重,必要时加固。
放射防护检测评价 发起了一个读者讨论各位同仁对核医学方面的知识有何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