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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11.4 患者治疗过程的放射防护最优化要求
11.4.1 治疗医师应根据临床检查结果,分析及确定肿瘤体积。根据治疗计划报告,确定所需的粒籽源总活度及靶区所需粒籽源个数。
11.4.2 治疗医师应正确勾画实际肿瘤靶区。在影像引导下或术中,通过植入针准确无误地将粒籽源植入肿瘤靶区,保护靶区相邻的重要器官。
11.4.3 粒籽源植入后应尽快使用合适的影像方法,确认植入粒籽源个数。
11.5 住院患者管理要求
11.5.1 植入粒籽源术后的患者,当有人接近时应当在植入部位对应的体表进行适当的辐射屏蔽(防辐射铅衣、防护巾等)。
11.5.2 植入粒籽源患者宜使用临时专用病房(专用病房的墙体需要用硫酸钡砂、或铅板做防护,病房是防辐射铅门)并将其划为临时控制区。如无专用病房,病人床边1.5m处应划为临时控制区(使用铅屏风隔离)。控制区入口处应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除医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应入内.患者也不应随便离开。医护人员查房,家属成员如需长时间陪护应与患者保持1m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