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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1.1 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对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公众的防护与安全负责,主要包括:
a) 放射诊断设备工作场所的布局、机房和铅门的设计和建造;
b) 配备与检查工作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的专业人员;
c) 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应符合 GB 18871 的规定,个人剂量监测应符合 GBZ 128 的要求;
d) 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e) 制定人员培训准则和计划,对人员的专业技能、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进行培训,使之满足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求;
f) 配置与 X 射线检查工作相适应的诊断设备、检测仪器及防护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预防设备故障和人为失误;
g) 制定并落实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实施放射防护质量保证大纲,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措施,将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失误的后果减至zui小;
h) 制定相应的放射事件应急计划,应对可能发生的事件,宣传该计划并定期进行实际演练;
i) 对受检者出现的放射损伤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1.2 正当性要求
4.2.1 医疗照射应有足够的净利益,在能取得相同净利益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非医疗照射的替代方法,在无替代方法时也应权衡利弊,判断医疗照射给接受诊断或治疗的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大于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医疗照射才是正当的。
4.2.2 采用 X 射线检查应经过正当性判断,优先选用非 X 射线的检查方法,对不符合正当性原则的, 不应进行 X 射线检查。
4.2.3 所有新型医疗照射的技术和方法,使用前都应通过正当性判断;已判断为正当的医疗照射类型, 当取得新的或重要的证据并需要重新判断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使用通过正当性判断的所有新型的医疗照射技术和方法时,应严格控制在其适应证范围内,要用到新的适应证时必须另行进行正当性判断。
4.2.4 应根据诊疗目的和受照人员特征对每一项医疗照射实践进行正当性判断。如果某一项医疗照射通常被判定为非正当性,在特殊情况下又需要使用时,应逐例进行正当性判断。执业医师和有关医技人员应尽可能使用与计划照射相关的受检者先前已有的诊断信息和医学记录,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4.2.5 群体检查使公众所获得的利益足以补偿在经济和社会方面所付出的代价(包括辐射危害)时, 这种检查才是正当的。
4.2.6 X 射线诊断群体检查应禁止使用普通荧光屏透视检查方法;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进行体检。
4.2.7 应加强对孕妇和可能怀孕妇女的诊断性医疗照射进行正当性判断,特别是腹部和骨盆检查;只有在临床上有充分理由要求,才能对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进行会引起其腹部或骨盆受到照射的放射学检查,否则应避免此类照射。
4.2.8 应严格对儿童的诊断性医疗照射进行正当性判断,儿科非正当性影像学检查举例参见附录 A。
4.2.9 移动式和便携式 X 射线设备不应用于常规检查。只有在不能实现或在医学上不允许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的情况下,并在采取严格的相应防护措施后,才能使用移动式或便携式 X 射线设备在床旁操作,实施医学影像检查。
4.2.10 车载式诊断 X 射线设备一般应在巡回体检或医学应急时使用,不应作为固定场所的常规 X 射线诊断设备。
1.3 防护zui优化要求
4.3.1 X 射线诊断和介入放射学程序中受检者防护zui优化的基本目标是使利益zui大程度地超过危害。
4.3.2 医疗照射zui优化过程应包括设备的选择,除考虑经济和社会因素外,应对便于使用、质量保证(包括质量控制)、受检者剂量的评价和估算等诸方面进行考查,使之能得到足够的诊断信息和治疗效果。
4.3.3 对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的医用 X 射线诊断检查,应遵从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并应用有关诊断参考水平后,在保证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情况下,使受检者所受剂量尽可能低。
4.3.4 在施行 X 射线诊断检查时,应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避免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例如性腺、眼晶状体、乳腺和甲状腺)受到有用线束的直接照射。
4.3.5 医疗机构应当为受检者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采取必要的屏蔽防护措施。建议在 CT 扫描中对受检者采用包裹式屏蔽防护措施。
4.3.6 要特别注意对胚胎或胎儿的照射,特别是当孕妇受检者的腹部或骨盆受到有用线束照射或可能以其他方式接受大剂量时的zui优化处置。
4.3.7 在施行 X 射线诊断检查时,除受检者以外其他人员不应滞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人员协助时,应对陪检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3.8 对于诊断放射程序和图像引导介入程序,应确保使用:
a) 适当的医用放射设备和软件;
b) 适当的技术和参数,以便对受检者实施达到该放射程序的临床目的所需的zui低限度的医疗照射, 同时考虑到相关专业机构制定的可接受的图像质量相关规范和相关诊断参考水平。